INFORMATION相關資源
2018.04.02
- 獎助學金 -
陳思穎女士獎助學金
陳思穎女士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106年11月8日陳思穎女士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106學年度第1次會議通過
106年11月8日陳思穎女士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106學年度第1次會議通過
一、獎助對象:家境清寒、學行優良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發展學系終身學習與人力資源發展組學士班、碩士班學生、終身學習與人力資源發展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一)家境清寒係指低收入戶、身心殘障、家庭遭變故或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清寒証明書者。
(二)學行優良係指以下條件之一:
1.學業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學業成績認定以前一學期成績為準)。
2.具傑出表現者:就所提之特殊表現經陳思穎女士獎助學金審查委員
會認定者。
二、獎助金額:
(一)每學期提供1位名額。
(二)每名五千元。
三、申請時間、評審及頒發
(一)每學期辦理申請一次,申請期間為上學期至11月1日止、下學期至5月1日止。
(二)繳交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上一學期成績單;或特殊優異表現證明。
3.其它足以證明清寒之文件 (諸如低收入戶、父或母之殘障手冊
等,無低收入或清寒證明者請檢附家庭特殊狀況說明﹚。
(三)評審
1.獎學金之評審,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發展學系終身學習與人力資源發展組專任教師組成審查委員會,決議獲獎名單。
2.本獎學金之審查標準,依序以下列家庭情況考量:
(1 )父母雙亡(或單親無職業 )或家庭遇重大變故,生活無依者 。
(2 )政府有案之社會救助戶 。
(3 )一般清寒子女。
(四)經陳思穎女士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通過後通知受獎學生。
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