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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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 系所公告 -

113-1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一、申請時間

舊生:

學雜費繳費單預減:即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日)止
(除復學、轉學、提前入學、家庭狀況異動等,以致於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之外,逾期者不接受任何改單要求。)
(舊生逾期未申請者,請於113年8月1日系統重新開放後至開學日前填寫減免申請系統,填寫申請單之後先繳交全額,等教育部審核結果公告後另行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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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新生(含轉學生、復學生):
學雜費繳費單預減:收到入學通知單,取得本校校務系統帳號密碼起,至113年9月5日(四)止(暫定)
填寫學校系統後,依照 (參考學安生輔中心-學雜費減免-各類減免應繳交文件及減免金額)的說明郵寄或繳交需要的證明文件,承辦人收到之後在2-3個工作天內申請修改繳費單金額。
逾期未申請者,請先完成繳費,並於開學當日之前補申請。學期2/3休退學退費截止日之後(5月底/11月底)統一由承辦人退費。
#有意辦理就學貸款的同學請注意:為了加速貸款流程的進行,避免無法在期限內完成貸款,請你直接按照就學貸款申請流程的說明先去貸款,之後再來補申請減免。
 
二、申請流程
請參考學安生輔中心-學雜費減免網頁下方「學雜費申請說明」→「申請流程」

三、相關連結
參考學安生輔中心-學雜費減免網頁下方「學雜費減免表單」
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信箱:yxyang@ncnu.edu.tw

四、提醒
1.各項減免法規均明定,申請須繳具申請表(每學期)。未填本校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者視同本學期無意申請,不予減免。
2.郵局局帳號一欄請留「本人」之「郵局局帳號」,成績請填「99」,必填欄位未填寫完整不予收件。
(註:1.父、母:填寫申請人父母姓名及身分證號;
        2.監護人:父母因故不能行使親權,由第三人監護者;
        3.配偶:申請人本人的配偶)
3.低收入戶生及中低收入戶生免交紙本證明、身心障礙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免交身障手冊
承辦人會自行向衛福部系統查驗是否具備資格。
(注意:承辦人是查證你是否具備資格,不是替你申請相關資格,中低收入資格、身障手冊請向戶籍所在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詢問/申請)
4.申請「身心障礙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者,請繳交含詳細記事的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包含本人、父、母、配偶(無論是否同戶籍),缺件或舊式戶口名簿不受理。為保護個資,其他兄弟姊妹或親屬資料可以先塗銷,或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現戶部分」的版本。
5.若因家庭年收過高、重複申請其他同性質助學金、同級學位重複申請等情況,送審後判定為無申請資格請申覆不通過者,須補交學校預減金額。
6.若同時辦理就學貸款,誤貸款未減免全額學雜費,將於臺灣銀行撥款後,直接退回銀行。(大約5月底/11月底);
誤繳交全額學雜費,將於教育部審核通過後,進行退款。(大約5月底/11月底)

五、繳交文件
參考學安生輔中心-學雜費減免網頁下方「學雜費申請說明」→「各類減免應繳交文件及減免金額」